第一次画4格啊,网点的深浅都掌握不好啦.感觉画面都灰了.而且...故事编的也很没意思囧rz

The basic rules of baseball
第一章 比赛目的、场地和器材
一.○一:棒球运动是在规定的场地范围内,两队各出九名队员,在各自的教练员指导下,按照规则在一名或一名以上裁判员的裁决下进行比赛的一项体育运动。
一.○二:比赛的目的是争取得分多于对方队而取得比赛的胜利。
一.○三:在规定的有效比赛局数结束时,按照本规则判得分较多的一队为胜队。
一.○四:比赛场地
(A)比赛场地是一个直角扇形区域,直角两边是区分界内地区和界外地区的边线。两边线以内为界内地区;两边线以外为界外地区。界内和界外地区都是比赛有效地区。界内地区又分为内场和外场。内场呈正方形,四角各设一个垒位,在同一水平面上在尖角上的垒位是本垒,并依反时针方向分别为一垒、二垒和三垒。内场以外的地区为外场。比赛场地必须平整,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注:如果在规定的场地上有观众或障碍物时,应由裁判组根据情况订出临时或特定规则并通知比赛队。
(B)场地大小内场每边垒间距离为27.43米。投手板的前沿中心和本垒尖角的距离为18.44米。本垒后面和两边线以外不少于18.29米的范围内为界外的有效比赛地区。两边线至少长76.20米。两边线顶端连结线的任何一点距本垒尖角的距离都不应少于76.20米。本垒尖角后18.29米处应设置后挡网。网高4米以上,长20米以上。场地周围设置围网,高度1米以上为宜。
注:1.1958年7月1日以后由职业球团建造的棒球场,两边线应至少延长至97.54米,本垒经二垒伸向中外场的距离至少达121.92米。
2.根据我国场地情况,如有困难两边线长度可规定为91米,本垒经二垒伸向外场的距离可定为108米,本垒到后挡网和两边线到野传球线的距离可定为15米。
(C)场地划法
应先确定击球方向和本垒位置。为避免阳光照眼,本垒最好位于场地的西南偏西的位置。然后在本垒尖角处钉一小木桩,桩上系一长绳(至少长54.86米)并在18.44米、27.43米、38.79米及54.86米处各打一结(记号),把绳拉向东北偏东的地面。首先在18.44米处钉一小木桩,该处就是投手板的前沿中心。在38.79米处再钉一小木桩,就是二垒的中心点。接着再把54.86米的绳结系在二垒的木桩上,另一端系在本垒的木桩上,手执27.43米处的绳结,向右拉直,在27.43米的绳结处钉一小木桩,就是一垒的外角,然后依照上述方法向左拉直,就是三垒的外角)
为检查各垒的位置是否合乎规定,可以再把长绳的一端系在一垒的木桩上,以54.86米处系在三垒上,然后再拿27.43米的绳结向左、向右拉直,用以检查本垒和二垒的位置。
第一步:定甲(本垒)乙(投手板前沿中心)及丁(二垒)
第二步:以甲戍线定丙1(一垒)
第三步:再以甲戍线定丙2(三垒)
(D)场地布置
场地应布置接手区、击球员区、跑垒指导员区、跑垒限制线、击球员准备区、野传球线、本垒打线和草地线。
1.接手区:自本垒尖角后2.44米处画一条横线,线长1.10米,线的两端距本垒中心线各0.55米。然后再从两端向本垒方向各画一与本垒中心线平行的线,与击球员区界线连接,这个区域叫接手区。
2.击球员区:在本垒的左右两侧,各画一个长方形的击球员区。该区长1.82米,宽1.22米。两区相邻近的内侧界线各距本垒板边沿为0.15米,以本垒横中心线为准,击球员区前后部分各长0.91米。
注:击球员区(包括标出该区的白线)为界外地区,但击出的球如停止在击球员区和边线所形成的三角区内时应判为界内球(3)。
3.跑垒指导员区:在一、二垒及二、三垒垒线与边线相交的点以外4.57米处向本垒方向各画一条与边线平行长6.10米的线,再在线的两端向场外各画一条长3米的垂直线,这三条线以内的区域为跑垒指导员区。在一垒一侧为一垒跑垒指导员区,在三垒一侧为三垒跑垒指导员区。(1)
4.跑垒限制线:由本垒和一垒的中点和沿边线至一垒后0.91米处各向场外画一条长0.91米的垂直线,并将两垂直线的终点连接在一起,就是跑垒限制线。这条线和边线所构成的长条区域就是跑垒限制道。
5.击球员准备区:在本垒尖角3.96米处向本垒纵向中心线两侧各量11.28米,并以该处为圆心各画一直径为1.52米的圆圈,此圈就是击球员准备区。(1)
6.野传球线:距两条边线外至少18.29米处,各画一条与边线平行的线,该线一端与后挡网相连,另一端与本垒打线和边线末端相交的延长线相连,此线是野传球线,用以区分界外比赛有效地区和无效地区。(1)
7.本垒打线:以二垒垒位为中心为圆心,以圆心到边线顶点的距离为半径,画一弧线与两侧边线末端相交,此弧线即为本垒打线,作为判断本垒打的标志。
8.草地线:在草皮场地上,从投手板前沿中心为圆心,28.93米为半径,在界内连接两边线所划弧线,即为草地线。此线以外的外场地区为草地,以内为土地。(1)
注:1.场地上各线的宽度为7.6厘米,线的宽度包括在各区域的有效范围之内。
2.边线通过击球员区的部分不应画出。
一.○五:本垒板
用白色橡胶制作,呈五角形,(2)应固定在地上,与地面齐平。本垒板尖角两边应与一垒和三垒边线外沿交角叠合。
一.○六:垒包
一、二、三垒垒包均为38.10厘米见方,厚7.6至12.7厘米的白色帆布包。一、三垒垒包应整个放在内场,二垒垒包的中心放在两垒线的交叉点上。垒包内装棕毛等细软物。垒包应钉牢在地上。
垒包钉置的方法:比较简单的方法是用十字帆布带和带勾的长钉固定。
在垒包的正中下面用带勾的长钉(约30厘米)钩好扎牢,并将长钉钉入地下,以便滑垒时垒包不致移动(但可以转动),同时也可避免碰伤。
7.本垒打线:以二垒垒位为中心为圆心,以圆心到边线顶点的距离为半径,画一弧线与两侧边线末端相交,此弧线即为本垒打线,作为判断本垒打的标志。
8.草地线:在草皮场地上,从投手板前沿中心为圆心,28.93米为半径,在界内连接两边线所划弧线,即为草地线。此线以外的外场地区为草地,以内为土地。(1)
注:1.场地上各线的宽度为7.6厘米,线的宽度包括在各区域的有效范围之内。
2.边线通过击球员区的部分不应画出。
一.○七:投手板和投手区
投手板用白色橡胶制成。板长61厘米,宽15厘米。投手板周围应有86.4厘米宽,152厘米长的平台。投手板应与平台齐平。投手板和平台置于高出地面0.25米、直径为5.48米圆形土墩内的投球区(圆心在投手板前沿中心正前方0.46米处),投手板前的斜坡应为平台前沿起向前1.83米,每向前30.5厘米降低2.54厘米,然后向四个垒位逐渐倾斜并与之齐平。(3)
一.○八:队员席
一垒及三垒两侧各设一个队员席,设于距两边线至少18.29米的野传球线外侧。队员席上面应安置顶棚,背后和两侧都应是封闭的。
一.○九:球
棒球是圆形软木、橡胶或类似物质作球心,绕以麻线,再以两块白色马皮或牛皮包紧平线密缝而成。球面应平滑。重量为141.7克至148.8克。圆周围22.9厘米至23.5厘米。
一.一○:球棒
呈园柱形。棒面必须平滑无截面接头。金属棒的两端必须密封,握棒部分的棒帽末端可以制成直径为2.4_5厘米,棒长不得超过1.07米,最粗处直径不得超过7厘米。为便于握棒,从握棒的一端起至45.7厘米的长度内,可用布条、胶布带或橡胶包缠。
一.一一:服装
比赛时,同队队员应穿着式样和颜色整齐一致的比赛服装(包括内衫和外露部分)。服装上不得有闪光的钮扣或附饰物,服装上衣背面应有不小于15.2厘米的明显的号码,上衣和裤子的号码要一致。队员穿着与同队队员不一样的服装不得参加比赛。每队应有深浅不同的两套服装,先攻队穿深色,后攻队穿浅色。队员可穿有平扁铁钉或橡皮头的棒球鞋,但不得是园尖的金属钉。长扁铁钉长不得超过1.5厘米。
注:教练员、跑垒指导员均应穿着与本队队员同样的运动服装。
一.一二:接手手套
接手所用的连指手套,周长不得超过96.5厘米,上下端不得超过39.4厘米;虎口的上沿不得超过15.2厘米,下沿长不得超过10.2厘米,上下沿长不得超过15.2厘米。虎口处可用整块的皮革缝制,也可用皮条编成,但不得编成网兜状。手套重量不限。
一.一三:一垒手手套
一垒手所用的分指手套或连指手套上下端不得超过30.5厘米,掌面上部宽不得超过20.3厘米;虎口上沿长不得超过10.2厘米,下沿长不得超过8.9厘米,上下沿长不得超过12.7厘米。虎口处可用整块的皮革缝制,也可用皮条编成,但不得编成网兜状。手套重量不限。
一.一四:分指手套
连指手套限接手和一垒手使用。但任何队员都可使用分指手套(9)。分指手套重量不限。
一.一五:投手手套
投手所用的手套包括皮条、缝线和指蹼都必须是同一种颜色,而且不得为白色或灰色。手套上不得有任何与手套颜色不一样的附饰物。
一.一六:护具
接手必须戴护帽、护面、护胸和护腿。击球员和跑垒员都要戴带有护耳的护帽。
注:裁判员如果发现队员有违反以上各条规定时应即令其改正,如经劝告后一分钟内仍未见队员改正时,裁判员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第二章 术语定义
二.○一:判定(Adjudged)
裁判员根据判断所作出的决定。
注:本判定没有抗议的余地,但裁判员运用规则错误时不在此限。
二.○二:申诉(Appeal)
守队队员对攻队队员的犯规行为要求裁判员判以出局的行为叫“申诉”。
二.○三:投手犯规(Balk)
垒上有跑垒员时,投手的不合法行为叫“投手犯规”。这时判跑垒员安全进一个垒(但不判击球员一“球”)。
二.○四:坏球(Ball)
投手合法投出的没有直接通过“好球区”而击球员又未挥击的投手投球叫“坏球”。
注:如果落地后进入“好球区”的“坏球”打中击球员则判为“投球中身”,击球员安全进到一垒。如果二击后击球员挥击这种球未中,即使被接手接住,仍判作接手漏接,按规则六.○五(B)和六.○九(B)处理。如果击球员把这种落地球击出,则同于把未落地的球击出,继续比赛。
二.○五:垒位(Base)
跑垒员为得分而必须按顺序踏触的、位于内场四角的四个位置叫“垒位”。垒位通常放置帆布垒包或塑料胶板作为标志。
二.○六:跑垒指导员(Base Coach)
穿着与队员同样的运动服装,站在一、三垒外跑垒指导员区内指导击球员击球和跑垒员跑垒的同队成员叫“跑垒指导员”。
二.○七:四坏球上垒(Base on Balls)
击球员击球时得四个“球”而安全进到一垒的判定叫“四坏球上垒”。
二.○八:击球员(Batter)
在击球员区内击球的攻队队员叫“击球员”。
二.○九:击跑员(Batter Runner)
完成击球任务后向一垒跑进的攻队队员叫“击跑员”。
二.一○:击球员区(Batter's Box)
击球员击球时站立的区域叫“击球员区”。
二.一一:投接手组(Battery)
投手和接手二人组成的小组叫“投接手组”。
二.一二:队员席(Bench or Dugout)
为上场队员、替补队员和其他穿着运动服装的本队成员准备的座位叫“队员席”。
二.一三:触击球(Bunt)
不挥动球棒但有意等球碰棒或使棒轻触来球,使球缓慢地滚入内场的击球叫“触击球”。
二.一四:中止比赛(Called Game)
不论任何理由而由主裁判员宣布中止的比赛叫“中止比赛”。
二.一五:接住(Catch)
守场员没有用他的帽子、护具、口袋或运动服装的任何部分来接球,而是在球落地前牢固地把球握在手套或手中的防守行为叫“接住”。但如果在他接球同时或接球后立即和队员或挡墙相撞摔倒以致将球失落时不算“接住”。如果守场员触及的腾空球又触及攻队队员
或裁判员时,即使被其他守场员接住也不算“接住”。如果守场员把球接住后在传球时失手将球失落,仍可判“接住”。在这种情况下,对“接住”的有效性应按守场员有足够的时间把球握住从而证明已把球控制住,同时传球又是自觉和有意等来确定。
注:1.接球时即使接球不稳,球在手套上弹跳,但只要最后在落地前接牢或由其他守场员接牢都算“接住”。
2.跑垒员在第一个守场员一接触腾空球时即可离垒。
3.守场员可跨越围墙、篱笆、栏杆、围绳或其他野传球线去接球。他可以跳上位于界外的栏杆、帐篷接球,他可以冒险这样做。守场员跨越围墙、篱笆、栏杆、围绳乃至进入看台接球时,不得加以妨碍,但如发生妨碍行为,不作妨碍判处。
4.守场员跑到队员席边缘接球时,如倒地前被队员(不论哪方队员)扶持而把球牢牢接住,判“接住”。
二.一六:接手(Catcher)
位于本垒后面的守场员叫“接手”。
二.一七:接手区(Catcher's Box)
投手企图投故意四球时,接手在投手投球出手前必须站立的区域叫“接手区”。
二.一八:教练员(Coach)
由主教练指定在场上执行主教练所赋予的任务并穿着本队比赛服执行任务的本队队员叫“教练员”。他并不限于担任“跑垒指导员”。
二.一九:死球(Dead Ball)
根据规则暂停比赛的击球、传接球或投球叫“死球”。这种暂停比赛的局面叫“死球局面”。
二.二○:守队或守队队员(Defense of Defensive)
在场上进行防守活动的队或任何守场员叫“守队或守队队员”。
二.二一:连赛两场(Double Header)
按赛程一日内连续参加两场比赛叫“连赛两场”。
二.二二:双杀(Double Play)
守场员无失误而使攻队两名队员连续出局的防守行为叫“双杀”。有两种“双杀”。
(A)双封杀:(Force Double Play)两个封杀造成的双杀叫“双封杀”。
(B)封触双杀:(Reverse Force Double Play)先用封杀,再用触杀造成的双杀叫“封触双杀”。
注:封触双杀的例子:一垒有跑垒员,一人出局,击球员击出地滚球到一垒手。一垒手接球触踏一垒(一个封杀出局)后传给二垒手或游击手,使一垒跑垒员在二垒被触杀出局(触杀成双杀)。
另一例子是:满垒,无人出局,击球员击出地滚球到三垒手,三垒手接球触踏三垒(一个封杀出局)传给接手触杀三垒跑垒员成双杀。
二.二三:界内球(Fair Ball)(5)
合法击出的球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均为“界内球”:
(A)停止在本垒至一垒或本垒至三垒之间界内地区时;
(B)击球在界内地区触地后越过一、三垒垒位后从垒位后面的界内地区滚出外场时;
(C)触及一垒、二垒或三垒垒包时;
(D)先落在一、二垒及二、三垒的垒线上或该线外的界内地区时;
(E)在界内触及裁判员、比赛队队员身体时;
(F)从界内地区上空直接越出本垒打线时。
注:1.在边线上包括边线标杆接球时,应按守场员手套触球时与地面的垂直线判定。在边线内(包括在边线上)为界内球。不应以守场员触球时是站在界内或界外地区来判定。
2.腾空球落在内场后,如在一、三垒前没有触及任一比赛队队员或裁判员而弹出界外地区时判“界外球”。如停留在界外地区或界外地区被队员触及时亦判“界外球”。但是腾空球落在一、三垒上或落在一、三垒后面的外场界内地区然后弹出界外地区时判“界内球”。
3.击球员区在界内地区的小三角为界内地区,如果击出的球停止在小三角内为界内球。击球员在所站立的击球员区内无意触及该球为界外球,如有意碰触判击球员出局。如果击球员碰触了另一个击球员区小三角内的球,不管有意无意均判击球员出局。
二.二四:界内地区(Fair Territory)
从本垒经一、三垒边线其延长线直到挡墙或围网(包括垂直面的空间)以内的区域叫“界内地区”。
二.二五:守场员(Fielder)
进行防守的任一队员叫“守场员”。
二.二六:守场员选杀(Fielder's Choice)
守场员在处理界内地滚球时不传杀击跑员而传杀前位跑垒员出局的防守行为叫“守场员选杀”。守场员选杀也适用于记录员记录:
(A)击跑员由于守场员处理击出的安打球时选杀前位跑垒员而多进一个垒或一个以上的垒。
(B)跑垒员由于守场员传杀其他跑垒员而取得的进垒(偷垒或守场员失误的进垒除外)。
(C)跑垒员由于守场员的疏忽的进垒(如无防守偷垒)。
二.二七:腾空球(Fly Ball)
击向空中的高飞球叫“腾空球”。
二.二八:封杀(Force Play)
守场员对击跑员进行传杀或对由于击跑员上垒而被迫进垒的跑垒员进行传杀的防守行为叫“封杀”。这种攻守局面叫“封杀局面”。
注:比赛中的封杀局面常会改变。记住这点就不会在处理封杀局面时导致混乱。例如:
1.一垒有跑垒员,一人出局,击球员击出一迅猛的地滚球到一垒手。一垒手接住后立即触一垒使击跑员出局。这时封杀局面就不再存在。守场员对进入二垒的跑垒员必须触杀。如果当时二垒或三垒有跑垒员而任一跑垒员在进入二垒的跑垒员被触杀出局以前已进入本垒得分,则得分有效。如果一垒手接球后不是先踏一垒而是传球到二垒,则是两个封杀,二垒或三垒跑垒员的得分就无效。
2.一人出局,一、三垒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腾空球被接住,成二人出局,三垒跑垒员在接杀后离垒跑进本垒得分。但一垒跑垒员离垒过早,球先传到一垒被申诉判三人出局。这时如果裁判员判定三垒跑垒员进入本垒在先,传杀申诉在后,则得分有效。
二.二九:弃权比赛(Forfeited Game)
由于一方违反规则,裁判员宣布另一方以9:0获胜而结束的比赛叫“弃权比赛”。
二.三○:界外球(Foul Ball)
合法击出的球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为“界外球”。
(1)停止在本垒到一垒或本垒到三垒之间的界外地区时;
(2)地滚球在经过一、三垒垒位时,从垒位外侧界外地区滚入外场或继续滚出界外地区时;
(3)腾空球在第一个落点在一、三垒垒位后界外地区时;
(4)在界外触及裁判员、比赛队队员的身体或其他障碍物时;
注:1.击出的球在没有触及守场员前击中投手板然后反弹到本垒到一垒或到三垒之间反弹出界外地区时判“界外球”。
2.击球员击出球之后在尚未离开击球员区时,再次被击出的球无意碰触身体或球棒时为“界外球”。
二.三一:界外地区(Foul Territory)
从本垒经过一、三垒边线及其延长线直到挡墙或围网(包括垂直的空间)以外的区域叫“界外地区”。
二.三二:擦棒球(Foul Tip)
碰触球棒后迅猛而直接地到达接手手中并被接住的击球叫“擦棒球”。没有接住就不是“擦棒球”。每一擦棒球均判一“击”,继续比赛。擦棒的击球如先触及接手的手或手套再触身体并在落地前接牢时,为直接接住,判擦棒球。但先触及接手的手或手套以外的东西,如身体、护具等不判直接接住。
二.三三:地滚球(Ground Ball)
在地面滚动或弹跳的击球叫“地滚球”。
二.三四:主队或后攻队(Home Team)
某队在本队球场或本地球场进行比赛时,该队即为“主队”,按惯例先守又叫“后攻队”。如在第三者的球场进行比赛时,则先攻队按事先排定的赛程或比赛开始前用抽签法或抛钱币确定。
二.三五:不合法(Illegal Or Illegally)
与本规则的规定相违背叫“不合法”。
二.三六:不合法投球(Illegal Pitch)
投手违反下列任一规则的投球均判“不合法投球”:
投手的轴心脚没有踏投手板而向击球员投球;
急速向没有准备好的击球员投球。
“不合法投球”判击球员一“球”。垒上有跑垒员时的“不合法投球”判“投手犯规”,垒上跑垒员安全进一个垒,但不判击球员一“球”。
二.三七:内场手(Infielder)
在内场各位置进行防守的队员叫“内场手”。
二.三八:内场腾空球(Infield Fly)
在两人出局前,一、二垒或一、二、三垒都有跑垒员时,击球员合法击出落在内场或内场附近并为守场员(包括外场手)轻易接住的界内腾空球(平直球和用触及法击出的腾空球除外)叫“内场腾空球”。这时判击球员出局,继续比赛。
在上述局面下,如果击出的球明显是“内场腾空球”,裁判员为了保护跑垒员应立即宣布:“内场腾空球,击球员出局!”如果击出的球接近边线,一时难以决定是界内球或界外球时,裁判员应立即宣布:“如果是界内,内场腾空球!”或者只宣布“内场腾空球”同时将右臂向前上方伸出,作出延期宣判的手势,直至肯定是界内球时再宣布:“击球员出局!”。“内场腾空球”是继续比赛局面,跑垒员可以冒被杀出局的危险进垒,或者球被接住后返垒再进垒,如同对待一般的腾空球一样。如果击成界外球、则改按界外球处理。同样两人出局前,一、二垒或一、二、三垒有跑垒员时,击出腾空球并未碰触守场员,落地后在一、三垒前弹出界外则应判“界外球”;如落在边线外又在一、三垒前弹入界内应判“内场腾空球,击球员出局!”。
注:1.裁判员在运用本规则时要掌握守场员能否通过正常的努力把击出的腾空球接住。裁判员不能根据击出的腾空球落在内场就判“内场腾空球”,落在内场附近的外场或草地线附近就不判“内场腾空球”。裁判员还要注意掌握的是:即使是外场手接球,只要击出的是内场及其附近的腾空球。而且外场手如同内场手那样容易把球接住时,就要判“内场腾空球”。
2.“内场腾空球”是裁判员的判断,不能申诉。
3.如果裁判员已宣判“内场腾空球”,即使守场员故意失接企图造成双杀,仍作为“内场腾空球”处理,继续比赛。
4.“内场腾空球”经裁判员宣判后生效。裁判员作“内场腾空球”的判断要迅速果断。
二.三九:飞行(In Flight)
指击出、传出或投出的球在触及守场员前还未触及地面或其他物体时的状态。
二.四○:出局危险(In Jeopardy)
指在继续比赛过程中攻方队员有可能被判出局危险的状态。
二.四一:局(Inning)
局是全场比赛的一部分。比赛双方分别因三人出局而交换攻守各一次为“一局”。一方一次进攻为半局。
注:先攻队进攻时为上半局,后攻队进攻时为下半局。
二.四二:妨碍行为(Interference)
凡影响比赛队员进行正常攻守活动的行为叫“妨碍行为”。
(A)攻队妨碍行为是指攻队队员对正在防守的守场员进行妨碍或干扰。如果裁判员宣布击球员、击跑员或跑垒员因妨碍行为而出局,则所有跑垒员都得回到裁判员认为在妨碍行为发生时他们合法占有的最后垒位,除非另有规定。
注:发生妨碍行为时如击跑员没有达到一垒,则所有跑垒员都要回到投手投球时原占垒位。但已判出局的跑垒员除外。
(B)守队妨碍行为是指守场员妨碍或干扰击球员击球。
(C)裁判员妨碍行为是指:1.阻碍或影响接手传杀偷垒的跑垒员;2.击出的界内球在穿过守场员前(投手除外)在界内碰触裁判员。
(D)观众妨碍行为是指在继续比赛时,观众走出看台或进入比赛场地而触及正在进行攻守的传球、击球或投球。
注:一旦发生妨碍行为并成立时即成死球局面。
二.四三:合法(Legal or Legally)
与本规则的规定相符合叫“合法”。
二.四四:平直球(Line Driver)
迅猛而直接飞向守场员而未触及地面的击球叫“平直球”。
二.四五:活球(Live Ball)
处于继续比赛过程中的球叫“活球”。
二.四六:主教练(Manager)
负责本队场上比赛事宜并代表本队同裁判员和对方队进行联系的本队成员叫主教练。队员经主教练指派也可临时代行主教练职责。
(A)各队应于比赛开始前30分钟将主教练姓名写在“上场队员名单”上交主裁判员;
(B)主教练对全队的行为、规则的遵守、服从裁判员判定等负责。
(C)如果主教练离开场地,应指定一个教练员或运动员作为他的替补者。因此替补者拥有作为主教练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如果主教练离开场地时没有指派替补者,则由主裁判员代为指派。
二.四七:阻挡(Obstruction)
守场员没有持球,也不是在接球而阻碍跑垒员进垒的行为叫“阻挡”。
注:如果守场员正在接传来的球,而传来的球直接飞向该守场员以致必须在其所占的位置上接球时,应看作是“在进行接球”。这时守场员究竟是否“在进行接球”,完全取决于裁判的判断。在守场员准备接球而又漏接后发生阻碍跑垒员跑垒的行为时,就不再看作“在进行接球”而应判为“阻挡”。例如内场手扑地接球,但未接住,球滚至身后,如果他继续躺在地上因而延误了跑垒员的跑垒时就要判“阻挡”。
二.四八:攻队或攻队队员(Offense or Offensive)
轮及击球、跑垒的队叫“攻队”;进行击球或跑垒的任一队员叫“攻队队员”。
二.四九:正式记录员(Official Scorer)
由比赛主办单位指派担任比赛记录和技术统计工作的人员叫“正式记录员”。
二.五○:出局(Out)
攻队队员被取消击球、跑垒或得分的权利或者防守队为使本队改守为攻,使进攻队失去三次进攻条件之一叫“出局”。
二.五一:外场手(Outfielder)
在外场位置上进行防守的队员叫“外场手”。
二.五二:滑出垒位(Overslide of Oversliding)
攻队队员除从本垒进入一垒外,凡因滑垒过头致离开垒位的行为叫“滑出垒位”。
二.五三:处罚(Penalty)
对违规行为根据规则进行处理叫“处罚”。
二.五四:运动员或裁判员的“身体”(The Person of A Player or An Umpire)
指运动员或裁判员的身体、衣服及其用具的任何部分。
二.五五:投球(Pitch)
投手投给击球员的球叫“投球”。
注:“投球”不同于“传球”,详见“传球”条。
二.五六:投手(Pitcher)
向击球员投球的守队队员叫“投手”。
二.五七:投手的轴心脚(The Pitcher's Pivot Foot)
投手在投球时踏触投手板的脚叫“投手的轴心脚”。
二.五八:比赛开始或继续比赛(Play)
裁判员宣布开始进行比赛或遇死球局面时宣布恢复比赛的命令。
二.五九:提出抗议(Protest)
比赛队对裁判员执行规则上的错误,向裁判员提出改判要求的行为叫“提出抗议”。
二.六○:急投(Quick Return Pitch)
击球员尚未作好击球准备,投手突然急速向其投球企图使击球员失去平衡的行为叫“急投”。这是不合法投球。
二.六一:正式比赛(Regulation Game)
详见本规则四.一○和四.一一。
二.六二:再踏垒(Retouch)
跑垒员按规定再次返回原占垒位的行为叫“再踏垒”。
二.六三:得分(Run or Score)
攻队队员击球后跑垒并依次踏触一、二、三垒,最后安全踏触本垒的进攻行为叫“得分”。
二.六四:夹杀(Run Down)
守场员对跑在两个垒位之间的跑垒员进行传杀的防守行为叫“夹杀”。
二.六五:跑垒员(Runner)
正在进行进垒、触垒或回垒的攻队队员叫“跑垒员”。
二.六六:牺牲打(Sacrifice)
击球员牺牲自己安全上垒的权利而使跑垒员进垒得分的击球叫“牺牲打”。牺牲打根据攻守局面和击球方法的不同分“腾空球牺牲打”和“触击球牺牲打”。
二.六七:安全(Safe)
裁判员对跑垒员合法取得欲占垒位的判定叫“安全”。
二.六八:侧身投球(Set Position)
投手以身体一侧对着击球员投球的姿势叫“侧身投球”。它是两种合法投球姿势的一种。
二.六九:抢分触击(Squeeze Play)
在三垒有跑垒员时,运用触击法使三垒跑垒员抢进本垒得分的一种进攻战术叫“抢分触击”。
二.七○:击(Strike)
投手的合法投球如符合下列任一情况时为“击”。
(A)击球员击球未中(包括触击);
(B)击球员未挥棒击球,但该投球的任何部分在飞行状态中通过了好球区的任何部分;
(C)两“击”前击成界外球;
(D)触击成界外球;
(E)击球未中而球触及身体;
(F)未落地而通过“好球区”的球触及击球员;
(G)“擦棒球”。
二.七一:好球区(Strike Zone)
在本垒板的垂直上空,高度在击球员肩部上沿与裤腰上沿之间的水平线,低限在双膝上沿之间的立体区域叫“好球区”。好球区按击球员准备迎击投球时所采取的站立姿势判定。(4)
二.七二:改期续赛(Suspended Game)
裁判员因故宣布提前中止比赛并另行定期继续将其赛完的比赛叫“改期续赛”。
二.七三:触杀(Tag)
守场员用手或手套牢固地将球握住,同时以身体任一部分触垒或持球的手或手套碰触跑垒员的防守行为叫“触杀”。
二.七四:传球(Throw)
守场员用手或手臂把球送到既定目标的防守行为叫“传球”。“传球”与投手向击球员的“投球”应予区别。
二.七五:平局比赛(Tie Game)
裁判员宣布两队得分相等的有效比赛叫“平局比赛”。
二.七六:暂停(Time)
裁判员按规定暂时中断比赛时所宣布的口令。此时场上成死球局面。
二.七七:碰触(Touch)
触及场上队员或裁判员身体、衣服或其用具的任一部分叫“碰触”。
二.七八:三杀(Triple Play)
守队队员防守无失误而将攻队三名队员连续传杀出局的防守行为叫“三杀”。
二.七九:暴投(Wild Pitch)
偏离本垒板致接手无法经过正常努力接住的投球叫“暴投”。
二.八○:正面投球(Wind-up Position)
投手以身体正面对着击球员投球的姿势叫“正面投球”。它是两种合法投球姿势的一种。
第三章 比赛前的准备
三.○一: 裁判员的准备工作:
比赛开始前,裁判员要:
(A)严格按规则检查比赛器材及比赛队队员的用具;
(B)认真检查场地上所有的线已否用石灰,白粉或其他白色物质划清楚(无论土面或草面);
(C)认真检查由比赛主办单位或比赛队所提供的比赛用球。每个球都要包装封好,并附有主办单位的签名。到比赛前由裁判员拆封检查用球,并去其光泽。裁判员是唯一判定比赛用球是否适用的人;
(D)核实已否有一打(十二只)以上的棒球可供随时使用;
(E)裁判员手中至少要有两个可供备用的球。在整个比赛过程中应不断得到补充。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可使用备用球;
球被击出场外或击入观众席时;
球已变色或污损,不宜继续使用时;
投手提出更换要求时;
注:裁判员在攻守行为告一段落或死球局面时方可将备用的球交给投手。传球或击球入场外时,必须待跑垒员到达规定应进入的垒位后方可替换用球,重新恢复比赛。击成本垒打时,裁判员应待击出本垒打的击球员安全返回本垒后,方可将备用的球交给投手或接手。
三.○二:任何队员不得故意用泥土、松香、石蜡、甘草、砂纸、金钢砂纸或其他物质磨损、污损或弄脏比赛球。
【罚则】裁判员应即收回该球,并责令违者退出比赛。即使裁判员一时未能确定谁是违犯者,只要投手使用这种球向击球员投球时,应即将该投手罚出场外。
三.○三:队员的替补:
在比赛成死球局面时,替补队员可以随时上场替补,参加比赛。替补队员可替补本队“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任一队员,并按被替补队员的击球次序上场击球。被替补队员下场后除可担任跑垒指导员外,不得再次上场参加本场比赛。
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同时替补时,必须在上场前将每个队员的击球次序向司球裁判员说明,并由司球裁判员通知记录员备查。如果没有说明,裁判员有权指定替补队员的击球次序。原投手在同一局中仅限一次担任非投手的守场位置。
注:1.原投手在同一局中因各种原因调到其他守场位置,在该局中还允许再调回投手位置,但调回后必须投完该局,不允许再调往其他位置,除非更换投手。
2.投手以外的其他队员上场替补受伤队员时,准予传球五次作为准备活动。(投手的试投数量见本规则八.○三)。
三.○四:跑垒员的替补:
比赛时,不得由“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的开局队员代替本队其他队员跑垒。
注: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排除乱用所谓的“送礼跑垒员”。任何队员都不得为本队其他队员充当“送礼跑垒员”。任何已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也不得充当“送礼跑垒员”。任何未列在上场队员名单上的队员,一经上场代跑就被认为是替补队员。
三.○五:投手的替补:
(A)在交给主裁判员的“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投手有投球至第一个击球员或其替补球员完成击球任务(上一垒或出局)的义务。除非受伤或生病裁判员认为不能参加比赛。
(B)替补投手要向击球员及其替补击球员继续投球,直至他们完成击球任务(上一垒或出局)后或一局完了交换攻守方可被替补(除非受伤不能参加比赛)。
(C)若投手的替补发生错误,裁判员应即指出改由正确的投手投球直至规则规定的任务止。如错误的替补投手已允许投球,则所形成的一切局面均为合法。错误投手一经投出第一个球或者任一跑垒员被判出局,则该错误投手成为合法投手。
注:如领队或教练员违反三.○五(C)的规定,企图撤换投手时,裁判员应告以“不准”,如主裁判员有所疏忽,宣布错误投手上场时,仍可在投出第一个球前加以改正,错误投手一经将球投出即成为合法投手。
三.○六:替补队员时,教练员或领队应即将替补队员的情况(姓名、衣号、位置等)告知主裁判员,并向其说明该替补队员的击球次序。
注: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仍留在队员席内,也可帮助投手作准备活动。上场的教练员本人被替换下场后,他仍可继续在队员席或跑垒指导员区指导本队比赛。被替补下场但可留在队员席的队员不得对对方队教练员或队员以及裁判员乱叫起哄。
三.○七:裁判员接收替补队员的请求后,应即宣布替补队员的姓名、衣号、位置和击球次序。
三.○八:如因裁判员疏忽,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宣布即行入场而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均承认为合法替补,所进行的攻守活动都有效:
(A)替补投手已踏投手板时;
(B)替补击球员已进入击球员区时;
(C)替补守场员已到达被替补队员通常防守位置并开始比赛时;
(D)替补跑垒员已到达被替补跑垒员所在的垒位时。
三.○九:穿着比赛服的运动员不论在比赛前后或比赛进行中都不得跟观众谈话或与观众混坐在看台上。任何领队、教练员或运动员在比赛前或比赛中不得与观众交谈。穿着比赛服的进行比赛的双方队员任何时候都不应对对方有亲热的行为。
三.一○:
(A)如遇气侯不佳或场地不适用时,只有主队领队才能决定是否进行比赛(但不能决定一日打两场的第二场比赛)。
例外:在比赛日程进行到最后阶段,关系到决定名次的最后几场比赛时,改由联赛主办单位的领导人决定是否比赛。比赛开始后裁判员是决定比赛是否中止或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时候继续比赛或最后结束比赛的人。他在暂时中止比赛后,至少要经过三十分种之后才可以宣布结束比赛。暂时中断比赛时间的长短是根据裁判员认为有可能继续比赛所需要的时间而定。
(B)第一场比赛的主裁判员是唯一能决定一日打两场的第二场比赛能否开赛的人。
注:主裁判员要尽可能完成一场比赛。他在一次或多次暂时中断比赛后,宣布继续比赛的权力是绝对的,只有出现再也没有完成比赛的希望时才可宣布结束比赛。
三.一一:在同一场地进行二场比赛的间歇和比赛进行中由于场地不好而暂时中断时,主裁判员应立即指示场地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平整场地以便比赛正常进行。
注:该场地所属比赛队(通称主队)如违反本规定,主裁判员判该队弃权以客队得胜结束比赛。
三.一二:主裁判员决定暂时中断比赛时应即宣布“暂停”。当主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时,中断状态即告结束而重新进入比赛。在宣布“暂停”和“继续比赛”之间是死球局面。
三.一三:主裁判员在比赛前应根据比赛场地情况制定临时场上规则并通知比赛双方。临时场上规则不得与正式规则相抵触。
三.一四:进攻队员在进攻时,应将所用的手套及其他用具带出场地,放在队员席内,任何用具均不得丢放在界内外场地上。
三.一五:比赛时除了穿着比赛服装的队员、教练员、领队和执行任务的裁判员及经比赛主办单位特许的新闻摄影记者,执行公务的警卫人员以外,任何其他人员都不得进入比赛场地。特许入场的记者或工作员等如无意妨碍了场上队员的攻守活动时,继续比赛,不判死球局面。如有意进行妨碍则从发生妨碍的瞬间成死球,裁判员根据如无妨碍的局面来处理。(参阅规则七.○八,七.一一)
注:1.有意或无意妨碍取决于行动。例如,供球或检球的小孩或警卫人员试图躲避击球或传球,但仍被球击中时应视为无意妨碍。但是他如果拾球,扔球或踢球,就不管他主观上怎样想的,都视为有意妨碍。
2.关于有意或无意妨碍,还可举以下实例说明:击球员击球至游击手,游击手接球后传一垒成野传。站在一垒跑垒员指导员区的攻队教练员为躲避被球击中而卧倒在地上,一垒手为追接失接的球而与教练员相撞。击球员最后到达三垒,这时应否判妨碍行为要看裁判员的判断。假如裁判员认为该教练员是在尽一切可能避免妨碍就不应判妨碍行为。但是如果裁判员认为该教练员仅仅是故作不妨碍的样子,就应以妨碍行为论处。
三.一六:当观众妨碍传球或击球时,从发生妨碍的瞬间即成死球局面。裁判员应根据如无妨碍可能形成的局面来处理。
注:1.若观众十分明显地妨碍了守场员接腾空球时,裁判员应宣布击球员出局。
2.击出或传出的球进入看台并接触观众,即使反弹进入球场而成死球与观众进入球场,跨过或穿过围障而接触该球或妨碍守场员接球,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后者显然是观众有意进行的妨碍行为。(见三.一五)这时裁判员按如无妨碍将成什么局面来判处。
3.守场员自围墙、围网向场外伸手接球,被观众席中的观众因伸手接球的动作而受到阻饶时,不视为妨碍。(防止守场员作过分危险的动作)。
判例:一出局,三垒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一外场高远腾空球(界内或界外),观众明显地妨碍了守场员接球。这时。裁判员除判击球员出局外,同时成死球局面。如果认为由于该球击出距离很远,三垒跑垒员能在该球被接后跑回本垒就应判跑垒员得分。但如击出的腾空球距离较近时就不能作此判处。
三.一七:双方队员除了正在参加比赛、准备上场和在一、三垒跑垒指导员区指导跑垒的教练员或队员以外,都应坐在本队队员席内。比赛时只有队员、替补队员,领队、教练员、随队医生等才可坐在队员席内。
【罚则】对违者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可令其退场。
三.一八:比赛主办单位或负责提供比赛场地的比赛队(通称主队)应指派人员维护球场次序。如果有人在比赛进行时进入比赛场地,并且妨碍了比赛,客队可拒绝比赛,直至观众退出场地。
注:主队球场如因观众涌入比赛场地致妨碍比赛进行时,客队可以拒绝比赛,如主队过了十五分钟仍未能解决时,裁判员可判主队弃权,客队获胜。
第四章 比赛开始和结束
四.○一:裁判员应于比赛开始前5分钟进入比赛场地的本垒板后会见双方领队或教练员,然后裁判员接受他们交来的“上场队员名单”一式三份,经核对无误后,将复写的两份交给对方和记录员各一份,原件由主裁判员保留,从此,双方“上场队员名单”及击球次序即告确立,不能再行变更替补(除非根据规定)。 后攻队将“上场队员名单”交给主裁判员后,临场裁判员立即成 为唯一的执法者,他们有权根据天气或球场条件确定是否结束比赛、暂停比赛或恢复比赛。
注:“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内容如有明显错误时,主裁判员应在宣布“比赛开始”前召集写错的一方教练员或队长令其加以改正。 例如:名单上只列8名队员或2名队员同姓而未写名时,裁判员在宣布 比赛开始前一经发觉就要通知写错的队立即纠正,以免比赛后产生麻烦,比赛双方必须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
四.○二:先守队队员进入他们的防守位置,先攻队的第一个击球员 进入击球员区,然后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比赛即告开始。
四.○三:每当比赛开始时,除接手外,所有守场员都要站在界内地 区进行防守。
(A)接手应在本垒板后面的接手区就位。在投手故意给击球员 投坏球使其“四球”上垒时,接手应把两脚放在接手区界线以内,直 至投手投球出手后方可离开。但在其他场合,接手可以随时离开接手区接球或接杀。
【罚则】如违反上列规定,按“投手犯规”判处。
(B)投手向击球员投球时应站在合法的投球位置上。
(C)除投手和接手按上述规定外,任何守场员都可以站在界内 地区的任何地区进行防守。
注:在投手启动投球前,裁判员如发现守场员站在界外地区防守 时,应即提出警告令其退入界内,如不听从警告,而攻守行为一经开 始,并且由此而得到防守上的好处时,裁判员应即宣布攻守无效。
(D)在比赛进行时,除击球员和企图进入本垒的跑垒员外,其他 攻队队员都不能通过接手区。
四.○四:在整个比赛过程中,队员要按照“上场队员名单”上所列击 球顺序上场击球。替补队员要按照被替补队员的原来击球顺序上场击球。
四.○五:
(A)攻队进攻时应在一垒和三垒两侧各安排一名跑垒指导员。
(B)跑垒指导员限两人,要穿着本队比赛服,只限在跑垒指导区 内进行活动。
【罚则】跑垒指导员如违反上述规定时,裁判员应令其退出比赛并 离开比赛场地。
注:1.多年来,有好些跑垒指导员惯于把一脚踏出跑垒指导区或稍 许离开该区。这不算违反只限在跑垒指导区进行活动的规定,除非对方队提出意见。如果提出意见,裁判员就立即贯彻本规定,要求双方跑垒 指导员任何时候都必须留在跑垒指导区内。
2.当攻守活动在跑垒指导员所在的垒位展开时,跑垒指导员惯于离 开跑垒指导区,给跑垒员做滑垒、继续进垒或返回原垒等手势。只要不 妨碍比赛的进行,这是允许的。
3.三垒跑垒指导员不得跑到本垒附近指导跑垒员滑垒。
四.○六:
(A)比赛时双方队任何人员都不得有下列行为:
1.用文字或手势煽动观众起哄;
2.用语言攻击对方队队员、裁判员或观众;
3.在攻守活动正在进行时呼喊“暂停”或用其他语言或某些动作企图使投手犯规;
4.用各种方式有意与裁判员接触。
(B)守场员不得站在阻碍击球员击球视线的位置上并企图以不道 德的行为干扰击球员。
【罚则】违者罚出场,不得参加比赛。如投手因此而有犯规动作, 不判“投手犯规”,判“投球无效”。
四.○七:凡被罚出场的领队、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应立即离开场地, 不得再参加比赛。他应立即脱下比赛服,坐在看台上,并不得靠近本队队员席上或投手进行准备活动的练习场地。
注:凡被罚出场的领队、教练员或运动员,在比赛时都不能进入队 员席或记者席。
四.○八:坐在队员席上的任何人员如对裁判员的判定发出粗暴的非难 时,裁判员应立即令其停止并给予警告。如不停止,裁判员应令其离开队员席。如果裁判员一时弄不清楚谁是非难者,可令该队所有替补队员 退出队员席。该队教练只能在安排上场时将所需要的替补队员召回。
四.○九:得分
(A)在三出局前跑垒员合法击球后依次踏触一、二、三和本垒时 记得一分。但第三个人出局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得分无效:
1.击跑员出局时;
2.跑垒员被封杀出局时;
3.前位跑垒员因漏踏垒位被申述出局时。
(B)在比赛的最后半局或延长局的最后半局遇到满垒局面时,如 击球员由于“四坏球”、投球中身或其他原因安全进入一垒,而使三垒 跑垒员进入本垒取得决胜的一分时,裁判员应待三垒跑垒员踏触本垒,击跑员踏触一垒后方可宣布比赛结束。
注:如由于观众冲入场内致三垒跑垒员难以踏触本垒或击跑员难以 踏触一垒时,裁判员可按观众妨碍判得分和上垒有效。
【罚则】如三垒跑垒员经一定时间后仍不踏触本垒时,裁判员应判 不得分,三垒跑垒员出局,同时恢复比赛。又两出局时,如果击跑员不 踏触一垒,裁判员应判击跑员出局,三垒跑垒员得分无效,同时恢复比赛。但两出局前,可判三垒跑垒员得分有效。
注:1.如果第三出局是击跑员,则得分无效。
判例:一出局,跑垒员甲在二垒,跑垒员乙在一垒,击球员丙击出 安打。甲安全返回本垒,乙在抢进本垒时被触杀出局,成二出局。但丙 漏踏一垒,被申述出局,成三人出局。因为第三人出局是击跑员,所以甲的得分无效。
注:2.后位跑垒员不受前位跑垒员的影响,除非是二出局后。
判例:1.一出局,跑垒员甲在二垒,跑垒员乙在一垒,击球员丙击 出“本垒打”,甲在跑回本垒途中漏踏三垒,乙和丙返回本垒。甲虽被 申述出局,但乙和丙的得分有效,因为二出局前,后位跑垒员的跑垒得分不受前位跑垒员出局的影响。但二出局后发生上述情况时,乙和丙的 得分无效。
2.二出局,跑垒员甲在二垒,乙在一垒,击球员丙击出“本垒打”,所有跑垒员都回本垒,但甲漏踏三垒,被申述出局,三出局,乙和丙的 得分无效。
3.一出局,跑垒员甲在三垒,跑垒员乙在二垒,击球员丙击出中外 场腾空球被接杀出局,成二出局,甲抢入本垒,乙亦因传球本垒欠准而 抢入本垒,但甲离垒过早被申述出局成三人出局,乙的得分无效。因为乙是甲的后位跑垒员,在甲成为第三人出局后才进入本垒。
4.二出局,满垒,击球员击出“本垒打”,但漏踏一垒被申述出局成第三人出局,所有前位跑垒员返回本垒得分无效。
注:3.当跑垒员漏踏垒,而守场员持球站在该跑垒员漏踏得垒位或 者击出的腾空球被接而守场员持球站在该跑垒员离垒过早的垒位时,裁判员对此申述行为作出判定,以支持申述,判跑垒员出局。在二出局前 判回本垒的跑垒员得分有效,但二出局后如跑垒员漏踏的不是被迫进垒 的垒位,要看申述与得分的先后来决定得分是否有效。
判例:一出局,跑垒员甲在三垒,跑垒员乙在一垒,丙击出右外场 腾空球被接杀出局成二出局。甲在右外场手接球后迅速离垒抢入本垒得 分。乙企图回踏一垒,但右外场手传球到位在先被申述出局,成三人出局。这时甲的得分是否有效要根据甲的得分和乙的出局先后。如果甲的 得分在乙被传杀申述出局之前,则甲得分有效,否则无效。
注:跑垒员离垒过早被申述出局不是封杀局面。
四.一○:一场正式比赛为九局。但赛程规定一天打两场比赛的队,每场比赛可只打七局。为此本规则所规定的“九局”,适用于七局。
(A)打满九局双方得分相等时可延长比赛,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 亦可缩短比赛局数:
1.后攻队因得分领先无需在打第九局的下半局或打完该半局时;
2.裁判员宣布终止比赛时;
(B)延长比赛:九局比赛终了,如两队得分相等,应继续比赛, 直至先攻队在同等的完整局数中得分较多时为止,或者在九局以后的任一局中,后攻队在第三人出局前得分多于对方时,即判该队获胜,比赛 即可终止。
注:1.为了掌握比赛时间和使比赛按预定场次进行,如一场比赛以 满九局而得分相等时,可以不再延长比赛,以平局终止比赛;也可以按规定延长三局,在延长的任一相等局次中,一方得分多于对方时比赛即 可结束。如果得分仍然相等,则以平局终止比赛。此节须在竞赛规程中 明确规定。
2.为了避免比赛时间过长,也可以在竞赛规程中规定一场比赛的时 间限制。例如,二小时或二小时半。在此时限内能打完九局或延长局时, 则仍以相等局数得分多少决定胜负。若不能打完,则以到达时间时相等局数的得分多少决定胜负。
(C)有效比赛:凡主裁判员宣布终止的比赛,如符合下列任一情 况时都是有效比赛。
1.赛完五局时;
2.后攻队前四局或第五局结束前的得分超过先攻队前五局的得分时;
3.后攻队在第五局下半局获得一分或一分以上而把比分扳平时。
(D)平局比赛:比赛结束时如两队平等局数的得分相等,主裁判 员应宣布该场比赛为“平局比赛”。
(E)无效比赛:在未能成为有效比赛前宣布终止的比赛为“无效比赛”。
(F)凡因雨停止的比赛只要打完本章第10条(C)“有效比赛”所 规定的局数或多该局数的“改期续赛”比赛,虽然不满9局,但观众所购的入场券不能因此而退票。
四.一一:比赛队在一场正式比赛的得分就是在比赛结束时本队各局得 分的总和。一场比赛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即可宣布“比赛结束”!
(A)打完第九局上半局,后攻队得分领先时;
(B)打完第九局先攻队得分领先时;
(C)后攻队在第九局下半局或延长局下半局进行中取得决胜的一 分时。但击球员击出本垒打时,按规则规定,击球员及其前位跑垒员均可得分。所以,比赛在击跑员最后踏触本垒板后方可宣告结束。
注:1.击球员在第九局或延长局的下半局击出本垒打,但在跑垒时 因超越前位跑垒员而被判出局时,这场比赛以前位跑垒员取得决胜的一分而宣布比赛结束。
2.击球员在第九局或延长局的下半局,在两人出局前击出本垒打, 某一跑垒员超越前位跑垒员而被判出局,这时,以击出本垒打的击球员 踏触本垒而宣布比赛结束。
(D)裁判员一经宣布终止比赛,比赛即告结束,成绩有效。
例外:在一局比赛尚在进行或还未完全结束时,如宣布比赛终止,
在下列条件下成为改期续赛:
1.先攻队取得一分或一分以上把比分扳平,而后攻队尚未得分时;
2.先攻队取得一分或一分以上而领先,而后攻队尚未把比分扳平或 领先时。
四.一二:改期续赛:
(A)一场比赛如果已经超过五局以上(即已打完构成有效比赛的 局次),但因为天黑、风雨、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宣布中止比赛,又符合下列任一情况时,裁判员应宣布改期续赛,即改日继续把这场比赛 打完。
1.宣布中止比赛时,一局比赛还未结束,先攻队取得一分或一分以 上,把比分扳平而后攻队又未得分时;
2.宣布中止比赛时,一局比赛还未结束,先攻队取得一分或一分以 上,处于领先地位而后攻队尚未得分,未能扳平或领先时。
(B)除非由于停电、天黑或场上设备突然失灵等突发事件不得不 断然宣布中止比赛而成为“改期续赛”外,裁判员应尽可能把一局比赛 打完再宣布中止比赛,尽可能按本章第10条的规定以“有效比赛”结束比赛。
(C)宣布改期续赛后,按下列规定安排续赛把比赛打完:
1.尽快安排两队在赛程下一单赛前续赛。
2.尽快安排两队在赛程下一双赛(一日赛两场)开始前续赛。
3.如赛程为最后一天,续赛可易地进行。
4.如未及在赛程最后结束前续赛完毕,此“改期续赛”改为“结束 比赛”,以原比赛打完的相等局数的得分多少决定胜负。
5.续赛时间确定后,未按时参赛的队判弃权,以0:9负于对方。
(D)改期续赛时要从原来中止比赛的特点场合开始比赛。“改期续赛”的进行和完成是原比赛的继续。双方上场队员名单和击球顺序要 和原先比赛的上场队员名单和击球顺序完全相符。只有在原先比赛时没有上场的队员可以替补场上队员。在原先比赛中已经被替补下场的队员 不得再参加比赛。在原先比赛宣布中止前刚上场的替补投手还未投球或虽已投球但还未使面对的第一个击球员出局或成为跑垒员时,则该投手 在改期续赛时可以继续上场投球(当然也不是非由他出场不可)。但是, 如果他不上场投球,他应被视为已被替补下场,不能再上场投球。
四.一三:关于一日赛两场的规定:
(A)一日连赛两场一经在赛程上排定,比赛队都应该按规定时间 参加比赛,不得拒绝。如果拒绝,以0:9判对方队获胜。
(B)第一场比赛开始后,必须于第二场比赛开始前结束,两场比赛 的间隔为20~30分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长时间时,须经主办单位同意。
(C)一日连赛两场时,每场比赛仍打九局,但不打延长局。经比赛 双方同意,也可以七局结束比赛。
(D)打七局时,有关比赛胜负、有效比赛、无效比赛、中止比赛、 改期续赛的规定同打九局。
四.一四:如球场上有灯光设备,主裁判员认为天色阴暗有碍比赛时,应 令开灯。
四.一五:弃权:某队如有下列任一行为时,主裁判员应判该队弃权,并 判对方队以9:0获胜。
(A)在主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五分钟内仍未到场或拒绝上场 比赛时。但裁判员认为该队未能按时到场是不可避免时除外;
(B)采取策略显然企图拖延或缩短比赛时间时;
(C)裁判员未经宣布比赛终止,比赛仍在进行而拒绝比赛时;
(D)因故暂停比赛后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但一分钟后仍未重 新参加比赛时;
(E)虽经裁判员警告,仍顽固地坚持犯规行为时;
(F)裁判员责令队员退出比赛,但拒绝服从时;
(G)一日连赛两场的日程经主办单位排定而到时拒绝参加比赛或在 规定的比赛时间到达后20分钟内未见到场时。(除非上场比赛的主裁判员 因故延长时间)。
四.一六:在本队场地进行比赛的主队于暂停比赛后拒绝裁判员关于排水、 平整场地以恢复比赛的命令时,判该队弃权。
四.一七:某队未能或拒绝安排九名队员上场比赛时判该队弃权。
四.一八:主裁判员判某队弃权后,应于24小时内写一份书面报告交主办单位。但这份报告是否上交并不影响裁判员所作的弃权判定。
四.一九:抗议比赛:
(A)领队或教练员如认为裁判员的判定与规则相抵触时,可向赛区 仲裁委员会提出抗议。
(B)所提抗议有仲裁委员会受理。即使裁判员的判定与规则的规定 相抵触,如果并不影响提出抗议的队取得比赛的胜利时,仲裁委员会不能作出原比赛无效、重新比赛的裁定。
(C)决不允许比赛队的任何人员对裁判员的判定提出抗议。
注:领队或教练员对裁判员执行规则上的错误提出抗议时,如果不是 当场或在投手还未投下一个球或跑垒员出局下场时立即提出,裁判员可不 予置理。在比赛结束后仍需提出抗议时,可于第二天中午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如抗议一经及时提出,主裁判员立即受理并研究改正或作出其它判 处。提出抗议的队要服从判处以恢复比赛。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作出的裁定 是最后的裁定。
第五章 继续比赛和死球局面
五.○一:比赛时间一到,裁判员应即宣布“比赛开始”。
五.○二: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比赛就处于继续进行的状态, 直至由于合法的原因必须停止比赛或裁判员宣布“暂停”而中止比赛 为止。这时形成死球局面,守场员不得传杀或接杀,跑垒员不得进垒, 也不得下分,除非跑垒员在比赛状态时取得安全进一个垒或一个垒以上的权利(例如由于投手犯规、野传、妨碍行为或本垒打或击出场外 界外球而安全进垒)
注:比赛如遭球体局部分离,比赛仍然继续,直至完成攻守行为 为止。
五.○三:投手应向击球员投球,但击球员是否将球击出可自由选择。
五.○四:攻队的目的在于使击球员成为跑垒员并使跑垒员进垒得分。
五.○五:守队的目的在于防止攻队队员成为跑垒员并防止跑垒员继 续进垒得分。
五.○六:击球员成为跑垒员并合法踏触所有垒位后就为本队赢得一分。
注:三垒跑垒员误认为在接腾空球前离垒而跑回三垒,但是只要 他已从三垒合法跑回本垒,仍应判他得分有效。
五.○七:当进攻队的三个队员被合法判为出局后,应改攻为守,防 守队改守为攻。
五.○八:如果传球偶然碰触跑垒指导员或投球或传球碰触裁判员时, 比赛继续进行,不成死球局面。但是,如果跑垒指导员有意妨碍传球,则判跑垒员出局。
五.○九: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成死球局面,跑垒员得安全进一个垒 或者安全返回原占垒位而无出局危险。
(A)投球碰触正在合法击球的击球员或其衣服时。这时,垒上 跑垒员如系被迫进垒亦可安全进一个垒。
(B)司球裁判员妨碍接手传杀时,跑垒员不能进垒。
注:1.如接手传球而形成夹杀局面时,裁判员应立即宣布死球, 令跑垒员回原垒。
2.如接手传杀了跑垒员,则不作妨碍处理,传杀有效。
(C)投手犯规时,跑垒员安全进一个垒。(参阅八.○五)
(D)不合法击球时跑垒员返回原垒。
(E)界外球未被接住时,跑垒员返回原垒。裁判员须待所有的 跑垒员返回原垒后才可宣布继续比赛。
(F)击出的界内球在触及投手以外的内场手前碰触在界内的跑 垒员或裁判员或击出的界内球在穿越投手以外的内场手前碰触裁判员或跑垒员时。
注:如击出的界内球在穿越投手后碰触在内场执行任务的裁判员 时成死球局面。如击出的腾空球在落地前先碰触界内的守场员而改变 方向,并在落地前先碰触跑垒员或裁判员,然后在落地前再被内场手接住时,此球不能判接住,继续比赛。 如击出的界内球穿越内场手并碰触紧靠其后的跑垒员或在触及内 场手并改向后碰触跑垒员时,继续比赛。裁判员不能判跑垒员出局, 裁判员在作此判定时,必须确信击出的球在穿越内场手后再无其它内场手有可能接杀,此时,跑垒员在被迫进垒的情况下可以进垒。
(G)投球夹在接手或裁判员的护面其他随身用具时,跑垒员安 全进垒。
注:1.擦棒球先击中裁判员弹回再被接手接住成死球局,不能判 击球员出局。擦棒球夹在裁判员护面或随身用具上亦同样处理。
2.如三击(不是擦棒球)后球越过接手而击中裁判员时,继续比 赛。如此球即使反弹并在落地前被守场员接住,不能判击球员出局, 比赛继续,击球员可跑垒,在到达一垒前如传球先到位或被持球触及则判出局。
3.如投手的投球夹在接手或裁判员的护面或其随身用具时是三击 或四球、则击球员可安全进一垒,垒上跑垒员也安全进一个垒。如果 少于三击或四球,则只有垒上跑垒员安全进一个垒。
(H)投手的任何合法投球击中正在试图下分的跑垒员时,各跑 垒员都安全进垒。
五.一○:裁判员一经宣布“暂停”,即成死球局面。如遇下列任一 情况时,主裁判员应
宣布“暂停”:
(A)由于气候、天黑或类似情况使比赛不能继续进行时;
(B)由于灯火熄灭难以进行比赛时;
注:主办单位可为此订出特殊规定。
(C)由于偶然发生事故使运动员或裁判员不能工作时。如此类 事故发生在击出本垒打的击球员或判给安全进一个垒或一个垒以上的跑垒员,因而使其不能按所给予的安全进垒数进垒时,可由替补跑垒 员代其完成安全进垒。
(D)教练员为了替补队员或为了某一队员进行指示而要求暂停时;
(E)裁判员为了检查比赛用球而需要与任何一方教练员商讨事 宜或遇到类似原因时;
注:1.教练员不得在攻守行为尚在进行时提出暂停要求。
2.“暂停”之是否有效不在教练员或队员提出“暂停”要求之时, 而在于裁判员宣布“暂停”之时。
(F)守场员接腾空球后倒入队员席或看台或栏绳外的观众中时。 有关跑垒员的处理见七.○四(C)的规定。如果守场员接球后踏进队 员席但未跌倒时,比赛继续,跑垒员得冒危险进垒。
(G)裁判员命令运动员或任一其他人退出比赛场地时;
(H)在比赛进行时,裁判员除遇本规定(B)和(C)的情况外 不得宣布“暂停”。
五.一一:死球局面于投手持球上板,司球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 后即告结束,比赛再度开始。裁判员应于投手持球上板后立即宣布 “继续比赛”。
第六章 击球员
六.○一:
(A)进攻队每个队员必须按照比赛前填报的“上场队员名单” 所列的击球次序上场击球。
(B)第一局以后,每局的第一个击球员应为上一局最后完成击 球任务的次一击球员。
六.○二:
(A)进攻队队员一经轮到击球任务时就要立即进入击球员区作 好击球准备。
(B)投手作好侧身投球的姿势后或已开始作摆臂动作后,击球 员就不能离开击球员区或放弃击球的准备动作。
【罚则】如果投手把球投出,裁判员根据投球判“球”或“击”。
注:1.击球员不得随意进出击球员区。如果需要离开,应向裁判 员提出“暂停”要求,否则投手投球后有被判“击”的危险。
2.击球员一经进入击球员区作好准备后就不允许为了抹松香粉或 擦松香油布而离开击球区,除非比赛行为有所延误或根据裁判员的断 定,认为天气条件可作例外处理。
3.不管击球员提出诸如“眼里进土了”,“眼睛发朦了”,“没 有看清暗号”等理由而要求暂停,只要投手投球动作已经起动或者已 经作好侧身投球姿势,裁判员都不能宣布“暂停”。
4.击球员进入击球员区后,裁判员是不允许其提出暂停要求的。 裁判员必须消除击球员毫无理由而走出击球员区的行为。只要裁判员 不宣布暂停,击球员就要留在击球员区内等待投手投球。
5.击球员进入击球员区后,投手投球如有延误,而裁判员确认这 种延误是没有正当理由时,可允许击球员马上踏出击球员区。
6.如果投手已经开始绕臂投球或已作好侧身投球姿势,但由于击 球员踏出击球员区而没有继续完成其投球动作时,不能判投手犯规 (垒上有跑垒员时)。因为投手和击球员都触犯了规则,所以裁判员只判暂停,并让投手和击球员重新开始投球和击球。
(C)击球员轮到击球而拒绝进入击球员区或进入击球员区而不 准备击球时,裁判员可命令投手投球并每投一球判一“击”。击球员 于投手投球后仍可进入击球员区击球,但已有的“击”和“球”数有 效。如果“三击”后仍未进入击球员区或仍不准备击球,则判其出局。
六.○三:击球员的合法击球姿势是双腿站在击球员区内。
注:击球员区的白线划在击球员区内。
六.○四:击球员如被判出局或成为跑垒员后就完成其击球任务。
六.○五: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判击球员出局:
(A)击出界内或界外腾空球(不是擦棒球)被合法接住时;
(B)三击不中被接手合法接住时;
1.所谓“合法接住”是指球落地前接在接手手套内,球停留在接手的衣服或随身用具上或先碰触裁判员弹回后接住都不算“合法接住”。
2.擦棒球先碰触接手手套并继续往后直飞,在落地前被接手用双 手在身体或护胸前接住时应判一击,如系第三击,应判击球员出局。 如果球先碰触接手手套或手,然后把球捂在身体或护胸上也算接住。
(C)二出局前一垒有跑垒员,被宣判为第三个好球时;
注:即使接手漏接或夹在主裁判及接手的面罩中时亦适用本规定。
(D)第三击触击成界外球时;
(E)宣布内场腾空球时;
(F)第三击挥击未中而被球触及时;
(G)被击出的界内球在守场员(包括投手)触及前碰触身体时;
(H)挥击或触击成界内球后,再次用棒在界内地区碰触该球时。
这时成死球局面,垒上跑垒员不得进垒。如果击球员放下的球棒被滚 动的球在界内碰触,而裁判员认为击球员并无改变球路的意图时,比 赛继续,不判击球员出局。
注:1.如果球棒折断,而断棒的一部分击中跑垒员或守场员或在 界内被击出的球所碰触,比赛继续,不判妨碍行为。如果击出的球在界外地区击中断棒的一部分时,判界外球。
2.如果整根球棒被摔到界内地区并且妨碍正在进行防守的守场员 时,不论无意有意都判妨碍行为。
3.如击出或传出的球意外地击中了击球护盔时,继续比赛。
4.如果击出的球在界外地区击中击球护盔或场上其他不适当的物 品时判界外球,成死球局面。
5.如果裁判员认为跑垒员有意放下护盔去妨碍击出或传出的球或 者把护盔扔向该球则判跑垒员出局,成死球局面,其他跑垒员退回原 占垒位。
(I)击出或触出界外,在跑向一垒时故意以某种行为改变球的 方向时。这时成死球局面,跑垒员不得进垒。
(J)三击后或击出界内球后,在触踏一垒前被守场员触杀或触 及一垒时;
(K)当跑到本垒至一垒的后半距离而守场员又向一垒传杀时, 如跑在跑垒限制线的外侧(即右)或左边(即本垒至一垒的垒间线)的内侧(即左侧),而裁判员认为妨碍守场员在一垒接杀时。但是, 击跑员为避免冲撞或影响守场员接球而跑离跑垒限制线时除外。
(L)二出局前,一垒或一、二垒或一、二、三垒有跑垒员,内 场手有意失接界内腾空球或平直球时。这时,成死球局面,跑垒员应退回原占垒位。 在此场合下,如内场手在击出的球落地前并未触及该球则不能判 击球员出局,但适用“内场腾空球”的规定除外。
(M)裁判员认为前位跑垒员有意妨碍守场员传杀或接杀以图破 坏其完成防守行为时;
注: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处罚进攻队跑垒员故意的、不负责任的、 缺乏体育道德的行为,他们在跑垒时不是向垒上跑而是跑出垒线冲撞 进行双杀的守场员。当然,这纯属裁判员的判断,由裁判员作出判定。
(N)二出局,三垒有跑垒员,击球员“二击”,投手合法投球, 跑垒员抢进本垒,球在好球区击中跑垒员。这时,裁判员应判“三击不中,击球员出局”,死球,“跑垒员得分无效”。但在二出局前, 应判“击球员出局”,死球,跑垒员得分有效。
六.○六:击球员如有下列违规行为判出局:
(A)一脚或双脚完全踏出击球员区把球击中时;
注:击球员在击球员区外击出界外或界内球都应判出局。裁判员 要特别注意击球员企图击“故意四球”时双脚的位置。击球员不能跳 出或踏出击球员区外击球。
(B)投手作投球的准备动作时,击球员由一侧击球员区进入另 一侧击球员区时;
注:投手在投手板上看接手暗号时,亦适用本项规定。
(C)踏出击球员区或以其他动作妨碍接手在本垒进行接杀或传 杀时,但是如果试图进垒或下分的跑垒员被传杀出局时,不判击球员出局。
注:1.如果击球员妨碍接手的行为一经发生,裁判员应即喊: “妨碍行为”,判击球员出局,死球。这时任何跑垒员不得进垒(因 为这是攻队的妨碍),所有跑垒员都应退回到裁判员认为在发生妨碍 行为时原占的垒位。
但是,如果接手进行了传杀,而且将正在试图进垒的跑垒员传杀 出局,则应视为妨碍行为已不复存在,判跑垒员出局而不判击球员出 局。这时其他跑垒员可以进垒,因为已有跑垒员被传杀出局而妨碍行为已不复存在。攻守行为应按未发生任何妨碍行为那样正常进行。
2.如果击球员击球未中,但由于用力过猛,把棒挥一大圆而击中 接手时,只要裁判员认为在接手把球接稳前击球员无意妨碍接手时, 就只能判“一击”,而不能判妨碍行为。同样,击球员由于挥击过于 用力,球棒在接手接球前碰触该球,也只能判“一击”而不能判妨碍 接手接球。但是,这时成死球局面,跑垒员不得进垒,如果是第三击时,判击球员出局。
(D)使用或试图使用裁判员认为能够增加击球距离或使球造成 不正常的反应的变形球棒击球时。这类变形球棒包括:在球棒内填充东西、把球棒面削平、在球棒上打钉、把球棒挖空、把球棒弄凹、在 球棒上涂以石蜡、白蜡等物质等等。
这时跑垒员不得进垒,但比赛进行中造成的出局有效。
裁判员对使用变形球棒击球的击球员除应判其出局外,还应给予 警告并令其退出比赛。
六.○七:击球员次序的错误
(A)凡应轮及击球而未击球,误由其他击球员完成击球任务时, 经申述判原应轮及的击球员出局。
注:原应轮及的击球员,在不应轮及的击球员成为跑垒员或被判 出局前可随时进入击球员区击球。但不应轮及的击球员的“击”和 “球”数应记入原应轮及的击球员的记录内。
(B)当不应轮及的击球员已成为跑垒员或被判出局时,如守队 在投手向下一个击球员投球或任何攻守行为开始前向裁判员提出申述时,裁判员宣判原应轮及的击球员出局。不应轮及的击球员即使由于 将球击出或由于安打、守队失误、四坏球、被投球中身或其他原因进 入一垒而造成的所以进垒与得分都予取消。
注:1.但是在不应轮及的击球员击球时,跑垒员由于偷垒成功、 投手犯规、投手暴投、接手漏接而进垒应视为合法。
2.如在交换攻守时提出,有效时间应在攻守交换后,上场防守队 向攻队第一位击球员投出第一个球之前提出仍然有效。
(C)当提出申述时,不应轮及的击球员已成为跑垒员或被判出 局,守队的投手又向下一击球员投球,则不应轮及的击球员成为应轮及的击球员,其击球及后果均为合法。
(D)1.原应轮及的击球员由于不按击球次序击球,而被判出局时,后继击球员应为被判出局的原应轮及的击球员的下一个击球员。
2.不应轮及的击球员由于守队在投手投球前并未提出申述而变成 应轮及的击球员时,下一个击球员应为变成合法击球员的不应轮及的 击球员的下一个击球员。不应轮及的击球员的行为一经成为合法,击球员顺序就从变为合法的不应轮及的击球员开始恢复。
注:1.裁判员不应提示任何人注意场上击球的击球员为不应轮及 的击球员。此规定的目的在要求双方队员和教练员对此经常注意。
2.有两个要点必须牢记在心中:当攻队队员不按顺序击球时,应 判原应轮及的击球员出局。如果不应轮及的击球员已经击球并已到达 垒位或被判出局,而守队又未在投手向下一个击球员投球前或下一个攻守行为开始前提出申述,则不应轮及的击球员的击球被视作应轮及 的击球员的击球,合法的击球顺序即从此开始。
判例:为说明由于击球顺序错误而产生的各种情况,现假定第一 局的击球顺序为:
A──B──C──D──E──F──G──H──I
比赛(1):B击球,二球一击,(a)攻队发现击球顺序错误; 或(b)守队提出申述。 【判定】不论任一情况,改由A击球,A二球 一击。
比赛(2):B击出二垒安打,守队(a)立即提出申述 (b)投 手向C投球后提出申述。
【判定】(a)A出局,B为应轮及的击球员 重新击球 (b)B留在二垒上,C为应轮及的击球员。
比赛(3):A四坏球上一垒,B又得四坏球上一垒,A进入二垒, C击出内场地滚球,B被封杀于二垒,C上一垒,A上三垒,D未上场击 球,误由E击球,投手暴投,A下分,C进至二垒,E击出地滚球被传杀 出局,C进至三垒,守队(a)立即提出申述 (b)投手向D投球后提出申述。
【判定】 A得分有效,C进至二垒亦有效,因为他们的得分和进垒都不是由于不应轮及得击球员(即E)得击球和上垒所造成。 但C不能进至三垒而应退回二垒,因为他进至三垒是由于不应轮及得击球员E的击球所造成。此外,应判D出局,E成为应轮及的合法击球 员,重新击球。 (b)A得分有效,C不必退回二垒,仍留在三垒,B 及E出局有效,D失去一次击球机会,应轮及的击球员为F。
比赛(4):满垒,二出局,应轮及的F未上场击球,误由H击球, 击出三垒安打,连下三分。守队(a)立即提出申述 (b)投手向G投 球后提出申述。
【判定】(a)判F出局,成三出局,所有的得分无效。 G为下一局应轮及的第一个合法击球员。 (b)H的三垒打有效,留在 三垒,所有得分有效。I成为下一击球员。
比赛(5):接上述比赛(4)(b),G继续击球, (a)H在三 垒被投手的牵制球投杀出局成第三人出局; (b)G击出腾空球被接 杀。守队都没有提出申述,然则谁为下一局应轮及的第一个合法击球 员呢? (a)I,投手一经向G投球就使H的三垒安打成为合法,I就成 为应轮及的击球员 (b)H为应轮及的击球员,因为守队既未提出申 述,G的击球就成为合法。
比赛(6):D得四球上一垒,A上场击球,D为不应轮及得击球员, 如守队在投手向A投球前提出申述,判A出局,D上垒无效,B为应轮及 得击球员。如守队不提申述,投手已向A投球,D的四球安全上一垒为 合法,E成为应轮及的下一个击球员,E在A出局前或成为跑垒员前可 随时替换A,但E并未这样做,A击出腾空球被接杀,B上场击球,A原 为不应轮及的击球员,如果守队在投手向B投球前提出申述,判E出局, 而应轮及的下一击球员为F。如果守队不提出申述,投手又已向B投球, A的被接杀成为合法,B成为应轮及的击球员。B得四球上一垒,C成为 应轮及得击球员。C击出腾空球被接杀,则D成为应轮及的击球员,但 D已进至二垒(由于B得四球)。然则谁是应轮及的击球员呢?应轮及 的击球员为E。D原为应轮及的击球员,但由于D在垒上,就越过他, 由他的次一E成为应轮及的击球员。
六.○八:击球员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成为跑垒员,无出局危险而安 全进至一垒:(只要他进至一垒并踏触一垒)
(A)裁判员宣判“四球”时;
注:1.得四球安全上一垒的击球员必须到达一垒并踏触一垒时, 对垒上其他被迫进垒的跑垒员才成立安全进至一个垒的权利。此规定适用于满垒的场合和替补跑垒员参加比赛的场合。
2.跑垒员在跑进中,如果以为守场员对其进行传杀而不踏触垒位 或进行滑垒而滑过垒位时,如被守场员持球触杀就判出局。如果跑垒 员漏踏安全进占的垒位并试图继续跑进时,被守场员持球触杀或触及漏踏的垒位即判出局。
(B)无意击球而被投球击中时。但投球触及击球员时,球在好 球区或击球员并未躲避投球时除外。投球触及击球员时,不论击球员有无躲避动作,如果投球进入好球区,应判“一击”。投球触及击球 员时,投球并未进入好球区,如果击球员故意不躲避,则只判“一球”。
注:当击球员被投球投中但不判安全进一垒时,成死球局面,跑 垒员不得进垒。
(C)接手或任一守场员妨碍其击球时。如果继妨碍行为后接连 发生攻守行为,则攻队教练员可在按妨碍行为判处或接受已形成的攻守局面二者之间进行选择。但是必须在攻守行为结束时立即进行选择。 如果击球员由于安打、守场员失误、四坏球、投球中身或其他原因进 入一垒,而其他所有跑垒员也都至少前进一个垒时,就按形成的局面继续比赛,而不按妨碍行为判处。
注:在宣判“妨碍行为”时,如攻守行为在继续,裁判员应允许继续进行比赛。因为攻队教练员可以按形成的攻守局面进行选择。
如果击球员漏踏一垒或跑垒员漏踏下一垒位,则应视为已经到达 垒位,如本规则七.○四(D)所规定。
【判例】 攻队可以进行选择的例子
(1)一出局,三垒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外场腾空球,跑垒员 下分,但此时裁判员宣判“妨碍行为”。这时,攻队教练员可以选择 跑垒员下分,击球员出局或选择跑垒员留在三垒,击球员上一垒。
(2)二垒有跑垒员,接手妨碍击球员触击。击球员触击后被传 杀于一垒,但送跑垒员到三垒。此时,攻队教练员可以在跑垒员进入三垒,击球员出局和跑垒员留在二垒,击球员进入一垒之间进行选择。
攻队教练员如果选择按“妨碍行为”判处的办法时,本规则六.○八(C)还可作如下解释:
如果接手或任一守场员妨碍击球员击球,应判给击球员安全进至 一垒。如果妨碍行为发生在三垒跑垒员试图偷垒下分或抢分,成死球 局面,判三垒跑垒员得分,击球员安全进至一垒。如果发生妨碍行为时,跑垒员没有从三垒偷垒下分或抢分,成死球局面,判击球员安全 进至一垒,其它跑垒员如系被迫进垒则进垒。无偷垒意图或非被迫进 垒的跑垒员停留在妨碍行为发生时原占的垒位。
如果接手妨碍击球员的行为发生在投手投球之前,不能认为是 “妨碍行为”。这时,裁判员宣布“暂停”,投手重新投球,击球员重新击球。
(D)击出的界内球在碰触守场员前,碰触在界内地区的裁判员 或跑垒员时;
如果击出的界内球在越过守场员(不包括投手)或碰触守场员 (包括投手)后碰触裁判员时,比赛继续,不判击球员安全上一垒。
六.○九: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击球员成为跑垒员:
(A)击出界内球时;
(B)裁判员宣判“三击”,而接手失接时(如果一垒没有跑垒 员或二出局一垒有跑垒员);
注:当击球员由于三击不中接手失接而变成击跑员,但以为是出 局而走向队员席或他的防守位置时,只要他在到达队员席前发觉弄错 而跑向一垒,而且在被传杀或触杀前到达一垒,就不能判其出局。但是如果该击球员确已抵达队员席台阶或队员席时,他就不能跑向一垒 而应判其出局。
(C)击出的界内球穿越守场员(不包括投手)或碰触守场员 (包括投手)之后在界内地区碰触裁判员或跑垒员时;
(D)击出的界内球越过离本垒76.20米或76.20米以上的围墙或 本垒打线或直接进入看台时。这时只要击球员依次踏触所有垒位就判给本垒打。击出的界内腾空球越过离本垒不足76.20米的比赛场地时只判给二垒打。
(E)击出的界内球在着地以后弹入看台或越过围墙或本垒打线 或穿过记分牌或灌木林时,判击球员和所有跑垒员安全进两个垒。
(F)击出的界内球在着地以前或着地以后,在篱笆、记分牌、 灌木林底下穿越或夹在篱笆、记分牌的开口处时,判给击球员和所有跑垒员安全进两个垒。
(G)击出的界内地滚球碰触守场员后改变方向滚入看台或越过 围墙、篱笆或本垒打线或野传球线时,判给击球员及所有跑垒员安全进两个垒。
(H)击出的界内腾空球在落地前碰触守场员后改变方向进入或 越过野传球线或界外地区的看台或围墙或篱笆时,判给击球员安全进二个垒。但是改变方向后越过本垒打线或进入界内地区的看台或直接 越过界内地区的围墙或篱笆时,判击球员本垒打。但是界内腾空球碰 触守场员改变方向后进入或越过离本垒不足76.20米的看台、围墙、 篱笆时,只判给击球员二垒安打。
六.一○:关于指名击球员:是否采用指名击球员由联赛主办单位或比赛双方决定。
有关指名击球员的规定如下:
击球员击球员被指名代替开局投手或后继投手击球,并不影响投 手在比赛中的地位。替投手击球的指名击球员必须在比赛前指定,并 且列入送交给主裁判的上场队员名单上。
列在开局上场队员名单上的指名击球员至少要上场击球一次,除 非对方队替换投手。
某队是否采用指名击球员,虽然不作硬性规定,但如在比赛开始 前未将指名击球员列在上场队员名单上,则不许使用指名击球员。
替补击球员可以替补指名击球员击球。替补击球员一经替补指名 击球员击球就成为指名击球员。被替补的指名击球员不得再上场比赛。
指名击球员可以参加防守并继续按原来的击球次序击球。但是, 投手必须按被替补的防守队员的击球次序击球,除非替补队员超过一 个人以上。这时由教练员指定投手按其中一个被替补防守队员的击球次序击球。
可以替补指名击球员跑垒,但一经替补,跑垒员即成为指名击球 员。指名击球员不能替补跑垒员。
指名击球员的击球次序是固定的。即使安排了几个替补队员,也 不能改变指名击球员的击球次序。
投手一旦改打其它防守位置,在以后各局比赛中不得再使用指名 击球员。
替补击球员一旦代替“上场队员名单”中的任一队员击球进而上场担任投球时,在以后各局的比赛中不得使用指名击球员。(因此: 只有在不准备再使用指名击球员时,比赛投手才替换指名击球员击球) 比赛投手一旦代替指名击球员击球时,在以后各局的比赛中不得再使用指名击球员。
指名击球员一旦参加防守时,在以后各局比赛中不得再使用指名 击球员。
代替指名击球员击球的队员姓名,可以在指名击球员轮到击球时 再宣布。
第七章 跑垒员
七.○一:跑垒员如果在被判出局前踏触无他人占据的垒位就取得占据该垒的权力。在被判出局前,他一直都有占据的权力。如果其他跑垒员取得进占该垒的权力,原占该垒的跑垒员则被迫离开垒位。
注:如果跑垒员已合法进占前一垒位而投手已踏板作投球动作时, 跑垒员不可以退回到原占垒位。
七.○二:跑垒员应按一、二、三垒和本垒的顺序跑垒。如果被迫后 退时,亦应按照相反顺序依次踏垒。但跑垒员可根据本规则五.○九 有关死球的规定,直接返回到原占垒位。
七.○三:两个跑垒员不能同占一个垒位。但在比赛继续时,如发生 两个跑垒员同占一个垒位,则后位跑垒员如被触杀即判出局。前位跑垒员有权占据该垒位。
七.○四:跑垒员(不是击球员)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可安全进占一 个垒:
(A)投手犯规时;
(B)击球员安全进垒而迫使跑垒员离开其原占垒位或击球员击 出的界内球在接触或通过守场员前(投手除外)碰触其他跑垒员或裁判员判击球员安全进垒,因而跑垒员被迫进垒时;
注:被迫安全进垒的跑垒员可冒出局危险超越判给安全进垒的垒 位。如果该跑垒员超越垒位而被判出局成第三人出局,被迫进垒的前 位跑垒员即使踏触本垒在后仍应判得分。
【判例】 二出局,满垒,击球员的四球安全进垒,但二垒跑垒 员一时激动在到达三垒后继续向本垒跑进2而被接手触杀成三人出局。这时三垒跑垒员因击球员四球安全上垒而返回本垒,因而所得的一分 仍然有效。(但所有跑垒员都必须进踏下一垒位)。
(C)守场员接腾空球后倒入队员席或看台或越出野传球线或倒 在进入比赛场地的观众中时;
注:1.守场员或接手可一脚或双脚踏在或进入队员席接击出的界 外腾空球,如把球接住,判接杀有效,比赛继续。
2.如果守场员和接手合法接球后倒在队员席或看台或越出野传球 线或倒在进入场地的观众中时,成死球局面,判击球员出局,跑垒员 安全进一个垒。
(D)跑垒员进行偷垒而击球员被接手或守场员妨碍时,这时判 偷垒的跑垒员安全进一个垒。
注:1.跑垒安全进垒时,如果是继续比赛局面或根据有关规定, 跑垒员安全进入应占垒位后是继续比赛局面或者跑垒员漏踏安全进入垒位而试图跑进下一垒位时,该跑垒员不再享有安全进占下一垒位的 权利。跑垒员在返回应占垒位前如被守场员持球触及身体或垒位时, 判该跑垒员出局。
2.有偷垒行为的跑垒员在其欲占垒上没有跑垒员或虽然有跑垒员 而该跑垒员亦同时有偷垒行为时,适用本项规定。如只是后位跑垒员 有偷垒行为,而前位跑垒员没有偷垒行为,不适用本项规定。
七.○五:跑垒员、击跑员的安全进垒:
(A)本垒打得一分:击出的界内腾空球飞出距本垒76.20米以上 的比赛场地或直接越过本垒打线而击球员合法踏触全部垒位或击出的界内球被守场员用抛出的手套、帽子或衣服上的任何物品阻挡而改变 球路,但裁判员认为如无此阻挡,该球可飞出比赛场地或直接越过本 垒打线时,判本垒打得一分。
(B)三个垒:守场员故意用脱离身体原来位置的帽子、护面、 衣服或任何物品去碰触击出的界内球时,判安全进三个垒。这时继续比赛,跑垒员到达三垒后,可冒出局危险进占本垒。
(C)三个垒:守场员故意抛出手套碰触击出的界内球时判安全 进三个垒。这时是继续比赛,跑垒员到达三垒后,可冒出局危险继续跑进本垒。
(D)两个垒:守场员故意使用脱离身体原来位置的帽子、护面、 衣物或任何物品去碰触传球时判安全进两个垒,继续比赛。
(E)两个垒:守场员故意抛出手套碰触传球时判安全进两个垒, 继续比赛。
注:1.在运用本规则(B)(C)(D)(E)规定时,裁判员必须明确抛出的手套或脱离身体的帽子、护面等碰触击出的界内球或传球 时才能有效,不碰触球不能适用本规定。
2.在运用本规则(C)及(E)时,如果守场员球的手套被击出的球冲击而脱手,或者由于全力进行合法接球,而不慎把手套脱落时, 不按本规定判处。
3.在运用本规则(D)(E)规定时,跑垒员以守场员传球出手时所在垒位算起安全进两个垒,而不是所传出的球碰触时所在的垒位算 起。
4.关于投球或在投手板上的传球发生本条(D)(E)两项情形时,给予跑垒员安全进两个垒。
(F)两个垒:击出的界内球如着地弹跳或转向进入一、三垒边 线以外的看台或穿越设在球场周围的篱笆、记分派灌木丛或越出野传球线或夹在篱笆、记分牌、灌木丛时判安全进两个垒。
(G)两个垒:在比赛地区内没有观众的情况下,守场员的传球 如进入看台、队员席(不论是否着地弹跳进入)或穿越设在球场周围的围墙、篱笆或越过野传球线夹在围网的铁丝网眼上时,都判给跑垒 员安全进两个垒。这时成死球局面。如果该野传球时属于内场手的第 一传造成的野传,则从投手投球时跑垒员原占垒位算起,判安全进两个垒。如系其他情况则跑垒员的安全进两个垒从造成野传时(传球出 手时)所在垒位算起。
如果投手投球后,内场手在第一传造成野传时,包括击跑员在内 的所有跑垒员都至少进占一个垒时,跑垒员的安全进垒进垒从造成野 传时跑垒员所在垒位算起。
注:1.有些情况不可能给跑垒员安全进两个垒。例如:一垒有跑 垒员,击球员击出右外场前腾空球,跑垒员停止在一、二垒之间,击球员绕过一垒紧跟一垒跑垒员之后,击出的球在右外场手前落地成安 打,右外场手接球后传给一垒,球野传入看台。
对上述情况应作如下判定:由于造成野传时,只是击球员已经绕 过一个垒,而一垒跑垒员仍然停止在一、二垒之间,即未做到造成野 传时包括击跑员在内的所有跑垒员都至少进占一个垒,所以只能判一垒跑垒员进至三垒,击跑员到二垒。
2.所谓“造成野传”并不是指传球落地之时或球越过接球的守场员之时或传入看台或越过野传球线之时,而是守场员传球出手之时。
3.传球出手造成野传之时跑垒员的跑垒位置是决定安全进到哪个 垒的关键。如果击跑员未到达一垒,则所有跑垒员的安全进两个垒是 从投手投球时所占垒位算起。对传球出手前击跑员是否到达一垒作出判定是裁判员的判断。
如发生内场手的第一传造成野传,球入看台或队员席,而击球员 并未成为跑垒员(例如投手暴投或接手漏接,三垒跑垒员抢进本垒, 接手拾球后传杀该跑垒员,但球进看台造成野传)时,垒上跑垒员的安全进两个垒从投手传球出手时所占垒位算起(因为根据本规则 七.○五(G)的规定,接手被认为是内场手)。
4.一垒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游击手前地滚球,游击手传球二垒, 但传杀慢未成功,二垒手随即传球一垒造成野传,而二垒手传球出手 时击球员已绕过一垒。判定:进入二垒的跑垒员安全返回本垒得分。击跑员在传球出手时已绕过一垒因此安全进至三垒。
(H)一个垒:投手踏板向击球员投出的球或投手踏触投手板牵 制垒上跑垒员的传球进入看台或队员席或越过后挡网篱笆或野传球线时,判安全进一个垒。这时是死球局面。
但是,投手的投球通过接手后(不管接手是否触及该球)再由接 手或其他守场员踢进或碰触进入看台、队员席或越出野传球线或进入 任何构成死球的场所时,应判给跑垒员从投手投球时所占垒位算起安全进两个垒。同样,投手踏板传牵制球,球通过守场员后(不论是否 触及该球)再由守场员踢进或碰入看台、队员席或任何构成死球的场 所时,也判给跑垒员安全进两个垒。
(I)一个垒:击球员得“四球”成为跑垒员时或得三击不中但 球夹在主裁判或接手的护面或随身用具上时,判安全进一个垒。
如果击球员由于投手暴投而成为击跑员时,判各跑垒员安全进一 个垒,击球员只能安全进至一垒。
注:1.跑垒员被判安全进一个垒或几个垒,并不解除逐一踏触垒 位的义务。例如:击球员击出地滚球,守场员传杀一垒造成野传,但击跑员漏踏一垒,虽然应判给他安全进至二垒,但因漏踏一垒,如果 守场员在比赛继续后持球踏触一垒提出申述则应判其出局。
2.击球员击出外场腾空球,跑垒员离垒,外场手将球接住后传球 造成野传。这时虽然是死球局面,但跑垒员跑垒员需先跑回原占垒位, 然后再安全进至判给安全进占的垒位。
七.○六:发生妨碍行为时,裁判员应喊“阻挡!”并作出“阻挡”
的手势。
(A)如果被传接杀的跑垒员的在跑垒时被阻挡,成死球局面, 所以跑垒员可安全进至裁判员认为如无阻挡可能进入的垒位。被阻挡的跑垒员从发生阻挡前已合法进入的垒位算起至少再安全进一个垒。 其他由于阻挡行为的判处而被迫进垒的任一前位跑垒员都判安全进垒。
注:如果被阻挡的跑垒员是正在被传接杀的跑垒员,裁判员立即 喊“暂停”,并即将双手举到头上作出阻挡的手势。手势一经作出就 成死球局面。但是,如果裁判员作出阻挡手势前,球仍在传杀中而造 成野传时,跑垒员的安全进垒应从如不受阻挡可能到达的垒位算起安全进两个垒。如果跑垒员被夹杀于二、三垒之间,在跑向三垒时被三 垒手所阻挡,此时,游击手向三垒手的传球进入队员席成为野传,则 判被阻挡的跑垒员进入本垒,其他跑垒员从阻挡行为宣判前最后合法进占的垒位算起安全进两个垒。
(B)如果被阻挡的跑垒员不是进行传接杀的跑垒员,则比赛继 续进行至攻守行为告一段落为止。裁判员认为有必要按阻挡判处时立即宣布“暂停”,然后判跑垒员安全进至如无阻挡可能到达的垒位。
注:1.七.○根据六(B)的规定,在发生阻挡行为而继续比赛时, 如果被阻挡的跑垒员进至如无阻挡可能到达的垒位后继续向下一垒跑 进时,有被触杀出局的危险,此点纯属裁判员的判断,由其作出判定。
2.接手如手中无球,不能把试图进占本垒下分的跑垒员的跑道封 死。垒间线属于跑垒员,接手只有在接杀或已经持球在手时,才能进 入垒间线。如果接手违反了上述规定,按阻挡跑垒员判处。
3.击球员击出被认为是三垒安打时,漏踏一垒后经二垒再企图进 入三垒时,因受到游击手的阻挡而不得进入三垒。在此情形下,裁判 员不应考虑跑垒员的漏踏,应判其进入如无阻挡可能到达的三垒。若守场员对其漏踏一垒提出申述时,应判击跑员出局。
七.○七:三垒跑垒员采取抢分或偷垒手段抢进本垒时,接手或任何 守场员如手中无球而踏在本垒板上或在本垒板前碰触击球员或其球棒则在判处上作为“投手犯规”,判三垒跑垒员得分,同时判妨碍击球 员击球,击球员安全上一垒。此时为死球局面。
注:接手未持球踏在本垒板上或其前面,不论击球员是否在击球 区内或是否准备击球,均判接手的妨碍行为。但投手依规定离开投手 板后,向本垒传球欲触杀抢进本垒的跑垒员时,接手可以站在本垒板上或其前面,击球员如果对该传球挥击的话,应判击球员的妨碍。
七.○八: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判跑垒员出局:
(A)1.为躲避触杀而跑出垒间直线0.91米以外时。但为了避免 妨碍守场员接杀击出的球而跑出垒间直线0.91米以外不判出局。
2.踏触一垒成为跑垒员后离开垒间线,显然放弃进占下一垒位的 努力时。
注:任何跑垒员到达一垒后,如果以为不再进行攻守行为而离开 垒线走向队员席或防守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跑垒员的这一行为显然表 明其已放弃跑垒的努力,可判跑垒员出局。此时,对其他跑垒员仍然是继续比赛的局面。
此规定也适用于下列类似局面:
【判例】1.二出局前,第九局,双方得分相等,一垒有跑垒员, 击球员击出本垒打。一垒跑垒员通过二垒后认为击球员击出本垒打胜局已定,就穿过内场直奔队员席,而击球员则按跑垒顺序踏垒返回本 垒。此时,应判一垒跑垒员出局。因为他“放弃向下一垒跑进的努力”, 而击跑员跑回本垒得分则有效。当然,如果是二出局后,这一分无效。 (见本规则七. 一二)上述判处不是申述局面。
2.跑垒员以为在一垒或二垒被触杀出局,就往队员席走去。只要 他继续走去以表明他的确以为是被判出局,这时应按放弃跑垒判其出 局。
以上两例都说明跑垒员确实放弃了跑垒的努力,离开了跑垒路线, 因而判其出局。在判处上与下述击球员三击不中接手漏接,自以为出 局而跑向队员席有所不同(见下文规定)。
击球员三击不中,接手未接杀,但击球员以为被接杀而往队员席 或防守位置走去。这时不能马上以放弃跑垒而判其出局。击球员有权 在进入队员席前随时走向一垒。如果要使他出局就要在他到达一垒以前持球触杀。(触人或触垫)
(B)故意妨碍守场员传球或接击出的球时。
注:1.跑垒员不管有意无意,只要裁判员认为妨碍正在处理击出 的球的守场员时就判其出局。但是当跑垒员踏触合法进占的垒位而发生妨碍守场员的情况时,只要妨碍行为不是故意的,就不能判其出局。 如果裁判员认为是有意的,不论发生在界内地区或界外地区,二出局 前跑垒员和击球员都出局,二出局时判击球员出局。
2.跑垒员在三垒和本垒间被夹杀,并因妨碍行为被判出局时,如 果后继跑垒员已经进入并站在三垒上,裁判员应判站在三垒上的跑垒 员退回二垒。此规定同样适用于跑垒员在二、三垒之间被夹杀时后继跑垒员已经进入二垒的情况。如如跑垒员在三垒和本垒间被夹杀,并 因妨碍行为被判出局,在发生妨碍行为前一垒跑垒员已进占二垒,应 为合法。
3.所谓守场员处理击出的球,是指自守场员对击出的球开始行动 接球至完成传球的行为为止。
(C)继续比赛时离开垒位被触杀时。但是击跑员在跑过一垒或 滑垒超越一垒垒位时,只要他立即返回就不能将其触杀出局。
注:1.跑垒员将垒包撞离原来位置时,只要跑垒员已经安全到垒 就不能将其触杀出局。
2.比赛中如果垒包或本垒板脱离原来位置,后继跑垒员只要踏触 原垒位,裁判员就可以判作踏触或占据该垒。
3.守场员持球触及跑垒员时,跑垒员为避免出局,往往拼命冲垒, 于是导致守场员与跑垒员相撞,其结果有时使守场员所持的球掉落或 仍在手套中弹跳不定时,不能判跑垒员出局。是否控制住球由裁判员来判断。
(D)击出的界内或界外腾空球被合法接杀后,跑垒员在返回原 占垒位前被守场员触及身体或垒位时。由于这时申述局面,如果在投手投下一个球或者下一攻守行为已经开始前不提申述,跑垒员即使不 跑回原占垒位也不能判其出局。
注:跑垒员在遇到擦棒球时,不必退回原占垒位。擦棒球可以偷 垒。如果擦棒球失接,就成为一般的界外球,跑垒员应返回原占垒位。
(E)由于击球员变成击跑员而被迫进垒,但在到达下一垒位前 被守场员触及身体或垒位时。但是跑垒员在被迫进垒中,如后位跑垒员被先判出局,则他的被迫进垒即告消失,因而只有触及其身体才能 使其出局。跑垒员一到达被迫前进的垒位,被迫进垒即告消失。如果 跑垒员跑垒或滑垒越过垒位,守场员就得持球触及其身体才能使其出局。但是,被迫进垒的跑垒员到达下一垒位后,不论任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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